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无为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文  号: 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12-04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部门政策解读】关于无为市企事业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外来务工人员申报租赁补贴相关事项的政策解读
词:

【部门政策解读】关于无为市企事业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外来务工人员申报租赁补贴相关事项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12-04 11:28信息来源: 无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阅读次数:编辑:齐喻龙 字号:【  

解读主体:无为市保障房管理中心

一、哪些人可以申请?

申请对象企事业单位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

二、申请人需具备哪些条件?

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应符合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人员的认定条件,在城区就业无住房,且持有合法有效居住证,并连续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3年及以上。

2、新就业无房职工,城区就业社保部门新开户并缴纳社会保险。

三、申请需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人需向市保障房管理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1、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2、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家庭成员需提供结婚证或婚姻状况登记证明;

3、住房状况证明材料: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出具的现住房证明(包括房屋产权证书、房屋租赁合同、拆迁协议、安置证明或无房证明等);

4、工作状况材料

5、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四、申请时间?

每年的5-7

五、补贴标准是多少?

新就业无房职工人均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16平方米,补贴标准为3元/月/平方米,累计享受租赁补贴的期限不超过24个月,按年发放租赁补贴。

六、如果申请人材料作假怎么办?

申请人弄虚作假,隐瞒本人住房等状况或伪造相关证明申请租赁补贴的,一经发现取消其享受资金并追回住房租赁补贴,计入个人诚信记录,5年内不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

七、解读方式:文字解读

八、解读人:张盛

九、联系方式:0553-2538385

十、解读时间:2023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