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药品监管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无为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文  号: 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10-19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管行政处罚登记簿(2023.10.19)
词:

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管行政处罚登记簿(2023.10.19)

发布时间:2023-10-19 17:27信息来源: 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阅读次数:编辑:俞希望 字号:【  
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登记薄(药类2023.10.13-2023.10.19)
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
类别
案件名称 办案单位 立案时间 处罚决定时间 案值
(元)
处罚内容 行政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无市监处罚〔2023〕850号 药品 赫店镇神墩村卫生室在不得存放过期药品的场所存放过期药品案 开城所 2023-8-14 2023-10-19 65.45  1.没收上述已过期的1瓶雅基欣®注射用头孢呋辛钠、1支皇隆®注射用赖氨匹林、1盒韩都®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2.罚款10000元。 《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