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置无为市森林消防综合救援队特种车辆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09CG2023HW1100(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JC34022520230851号)
二、项目名称:购置无为市森林消防综合救援队特种车辆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博来汽车装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北郊星光工业园交通大道518号
成交金额:177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洒水车 品牌:齐东方牌 规格型号:CLD5165GPSEQ6 数量:1辆 单价:177800.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秦胜、季兰梅、孙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成交价×1.2%;如代理服务费计算低于 3000 元的按 3000 元支付
2、收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2、是否中小微企业成交:是
3、成交单位业绩:无
4、无效投标单位: 安徽中崛环境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完全提供谈判文件要求的星号参数支撑材料:谈判文件中前轴承载要求3.9T,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支撑材料不符合。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无为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无为市无城镇巢无路44号
联系方式:188553012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芜湖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文化路39-2号海螺商务楼北楼4-5层
联系方式:182055317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靖
电话:18205531794
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