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华航电缆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公里控制电缆项目(无环审〔2023〕66号)(2306-340225-04-01-323401)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安徽华航电缆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年产15万公里控制电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并于市政府网站公示,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反馈意见。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无为市高沟镇,租赁新宇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厂房,实施年产15万公里控制电缆项目,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控制电缆15万公里的生产能力。总投资13379.9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高沟镇总体规划,运营过程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采取相应措施后,可实现达标排放,从环境影响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二、上报的《报告表》可作为该项目环境管理的技术依据,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在运营过程中要认真加以落实。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一)实施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同冷却循环外排水汇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排放执行高沟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接入高沟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效率应满足需要,确保各种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要求。 挤出有机废气、喷码有机废气收集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从严值。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金属料、废非金属边角料、废成缆材料、不合格品等收集后外售。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油墨、稀释剂包装瓶、废活性炭等危废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四、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重新向我局报批;项目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才开工建设的,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请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负责该项目的事中事后环境监督检查工作,请高沟镇政府做好项目环保设施建设的督促工作。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