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生态环境局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芜无环解查(扣)字〔2023〕01号)
芜湖市生态环境局
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
芜无环解查(扣)字〔2023〕01号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无为药厂:
详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通江大道188号
法定代表人:何宏满 负责人:胡宝文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257373395007
我局于2022年12月31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二款的规定,对你单位锅炉房一台动力电源控制器作出查封(扣押)决定书(芜无环查(扣)字〔2022〕01号),查封期限为2022年12月31日起至2023年1月29日。
2023年1月3日,你单位向我局提出《关于解封锅炉动力控制器的申请》。经我局环境执法人员核查,你单位已按照管控措施严格落实执行,确已整改环境违法行为。根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条第一款的规定。经我局研究决定对你单位查封的主要设施设备自2023年1月3日起全部解除查封。
芜湖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