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救助审定
发布机构: 无为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文  号: 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04-14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自然灾害救助(6类)的救助对象、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及时限等
词:

自然灾害救助(6类)的救助对象、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及时限等

发布时间:2025-04-14 16:02信息来源: 无为市应急管理局阅读次数: 字号:【  

一、自然灾害救助(6类)的救助对象

灾害应急救助基本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特别是紧急转移安置群众。

过渡期生活救助:启动救灾响应后,“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群众,因房屋长期被水浸泡无法返家的受灾群众。

旱灾救助:因旱灾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众。

冬春生活困难救助:冬令、春荒期间存在口粮、衣被、取暖等困难的受灾群众。

住房恢复重建救助:纳入倒房重建和损房修缮的受灾群众。

因灾遇难救助:因灾遇难人员的家属。

二、申报材料

1.《自然灾害救助申请书》;

2.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

4.申请人一卡通账号:验原件,收复印件。

三、办理程序

灾害应急救助流程:1.户报: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小组提名);2.村评: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需邀请村民代表参加,救助名单公示5日;3.镇审:镇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救助名单公示5日;4.县定: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批。

过渡期生活救助流程:1.户报: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小组提名);2.村评: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需邀请村民代表参加,救助名单公示5日;3.镇审:镇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救助名单公示5日;4.县定: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批。

旱灾救助流程:1.户报: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小组提名);2.村评: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需邀请村民代表参加,救助名单公示5日;3.镇审:镇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救助名单公示5日;4.县定: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批。

冬春生活困难救助流程: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确定救助对象:1.户报: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小组提名);2.村评: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需邀请村民代表参加,救助对象名单公示5日;3.镇审:镇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救助名单公示5日;4.县定: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批。

第二阶段确定发放金额:1.村评: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需邀请村民代表参加,救助对象名单公示5日;2.镇审:镇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发放名单公示5日;3.县定: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批。

住房恢复重建救助流程:1.户报: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小组提名);2.村评: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需邀请村民代表参加,救助名单公示5日;3.镇审:镇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救助名单公示5日;4.县定: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批。

因灾遇难救助流程:1.户报:死者家属(或直系亲属)提出书面申请;2.村评: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需邀请村民代表参加,救助名单公示5日;3.乡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救助名单公示5日;4.县定: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批。

四、时限

根据《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及时下发自然灾害救灾(救助)资金。 视受灾救助情况而定,救助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