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民办学校年检结果的通知
各中心校,各民办学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芜湖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芜湖市民办学校2023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芜教民〔2024〕1号)、无为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民办学校2023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无教职成〔2024〕3号)文件要求,无为市教育局和相关中心校共同对70所民办学校年检材料进行了审核和实地查看。现将我市2023年度民办学校年检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民办学校要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把党建工作写入学校章程之中,推进党建工作深入开展,以党建引领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
2.各民办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重视校园安全,防范化解风险,切实做到依法治校、规范办学,对年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各中心校请督促辖区内民办学校在2024年6月10日前完成整改,并进行现场复查,中心校汇总形成整改情况报告报送至市教育局职成股(民管办)。
3.对经整改仍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民办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将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附件:2023 年度无为市民办学校年检结果
无为市教育局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