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薛飞解读《无为市代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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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市代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无自然资规〔2024〕35号已于2024年4月1日印发实施,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薛飞就文件内容做如下解读: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一)决策背景: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城市部分配套设施实行由开发企业代建。为全面保障代建工程顺利建设,急需制定出台代建项目管理办法,以指导和规范我市代建管理工作。
(二)起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并结合无为市实际进行制定。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鉴于2019年7月4日出台的《无为县代建道路管理办法(试行)》较为单一,对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由开发企业出资建设学校、公厕、社区用房、养老用房等配套设施的项目,尚未出台相配套的管理办法,工作相对滞后。尽快制定并出台《无为市代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对于加强代建工程项目管理,促进我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有重要意义。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2024年1月由市资规局牵关起草了《无为市代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初稿)
(二)2024年1月31日、3月21日针对市资规局起草的《无为市代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初稿)两次书面征求了发改、住建、城管、生态、民政、教育等行政主管部门意见,部分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市资规局根据修改意见和建议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三)2024年4月1日,市资规局、住建局、城管局、民政局、教育局、生态环境分局联合签发了《无为市代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四、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政府代建项目管理,加快无为市城市建设步伐,提升城市品位。
五、主要任务
一是发改、住建、资规、城管、生态、民政、教育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和管理权限,协助代建企业办理有关手续,参与规划方案论证。二是依据资规部门与代建企业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代建项目要求,产权归属单位与代建企业签订代建工程协议,明确代建项目内容、质量要求、交付时间及责任等,相关单位做好代建项目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和竣工验收,根据项目产权归属办理资产移交手续。三是代建项目实行目标管理,代建企业依据代建工程协议制定管理目标,细化分解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环保等目标责任,开展建设管理工作,制定代建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实现目标。
六、创新举措
(一)各类代建工程项目管理集中于一个文件。对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由开发企业出资建设学校、公厕、社区用房、养老用房等配套设施的项目,制定并出台一个文件集中管理。
(二)加强代建项目全过程管理。代建项目从项目来源、项目方案、项目建设过程、项目建成并移交等全过程进行管理。
七、保障措施
(一)明确部门职责。发改、住建、资规、城管、生态、民政、教育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和管理权限对代建项目进行管理。
(二)代建企业应当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设计标准施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等。
(三)代建企业在代建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将资产移交产权归属单位,产权归属单位要做好接收以及后期使用和管护工作。
(四)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代建项目实施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予以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读人:薛飞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3-2532786
电子邮箱:4984828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