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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项目专项资金申报、使用、管理
信息分类:
环保项目专项资金申报、使用、管理
发布机构:
无为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01-11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省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清算下达2023年部分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的通知(皖财资环〔2023〕1349号)
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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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
(省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清算下达2023年部分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的通知(皖财资环〔2023〕1349号)
发布时间:2024-01-11 16:29
信息来源: 芜湖市无为市生态环境分局
阅读次数:
编辑:潘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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