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搜一下
无为市
南陵县
镜湖区
鸠江区
弋江区
湾沚区
繁昌区
当前位置:
首页
> 无为市人民政府
>
市政服务
>
城市供水、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
>
因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
信息分类:
因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
发布机构:
无为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04-29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因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确需停止供水无审批的情况说明
关
键
词:
关于因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确需停止供水无审批的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5-04-29 17:09
信息来源: 无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截至目前,市住建局无“因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事项发生。
特此说明。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