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食品经营许可服务指南
发布机构: 无为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文  号: 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04-29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无为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经营许可服务指南
词:

无为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经营许可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5-04-29 17:05信息来源: 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阅读次数:编辑:无为市市场监管局 字号:【  

一、适用范围

1.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且需符合下列范围:经营业态(限仅从事食品销售经营者,且不包含自动售货机、无人售货超市等新兴销售业态)、经营项目(限仅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经营形式(包含网络经营)。

2.申请变更许可(限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

3.申请延续许可(限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

二、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

二、审批机构

芜湖市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决定机构

芜湖市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申请条件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申请材料目录

(一)新办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4、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延续(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提出申请)

1、食品经营许可延续申请书;

2、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3、经营条件发生变化说明并附改变的资料;(或日常监管部门所提供的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确认证明及未因违法行为正被查处证明)。

(三)变更

1、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书;

2、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3、企业名称或地址名称变更的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企业或地址名称变更证明;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的应提交任命文件。

(四)注销

1、食品经营许可注销申请书;

2、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六、办理基本流程

(一)新办、延续、变更

1、申请:线上在安徽政务服务网芜湖分厅申请;线下到窗口申请;

2、受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2个工作日内受理);

3、审核:现场核查;(时限:15个工作日。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4、审批: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时限2个工作日)

5、发证:制作证书并发证;(时限:1个工作日制作证书,24小时内送达)。

(二)注销

1、申请:线上在安徽政务服务网芜湖分厅申请;线下到窗口申请;

2、受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2个工作日内受理);

3、审核: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时限:10个工作日。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4、审批: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时限2个工作日)

5、办结:制作许可文书;(时限:1个工作日,24小时内送达)

七、 办结时限

法定办理期限: 20工作日;

承诺办理期限: 2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期限不包含现场核查、专家评审、公示公告等特殊程序的工作时间)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一)收费项目

(二)收费依据

(三)收费标准

九、结果送达

现场取件或邮寄方式送达。

十、监督投诉渠道

窗口: 0553-6321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