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无为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文  号: 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09-02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部门解读】无为市公租房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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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无为市公租房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9-02 08:35信息来源: 无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阅读次数:编辑:齐喻龙 字号:【  

一、保障方式

我市公租房保障方式分为公租房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两种。

租赁补贴:对在市场租房和借住的住房困难群体发放租房补贴;

实物配租:向住房困难群体提供公租房租赁服务。

二、申请条件

在我市主城区范围内的城镇低保、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无房职工等住房困难群体符合条件的均可享受公租房租赁补贴或实物配租保障。

(一)收入条件

1.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应符合相应标准,2023年低保标准为794//月,低收入标准为1588//月;

2.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人均年收入不超过当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2022年全市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46968元(按其70%计算,中等偏下收入标准应为2740/月);

3.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应符合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人员的认定条件,在市区无房,并连续缴存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3年及以上;

4.新就业无房职工应符合市区无房条件,在市区社保部门开户未满三年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二)住房条件

住房困难是指家庭人均自有住房面积不足16平方米或无住房。

无住房是指在本市主城区无自有住房,即无自建私房、房改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含待入住)、商品房(含已签订购房合同未取得房地产权证),也未承租公有住房,且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我市无房屋转让(因家庭成员重大疾病等特殊变故转让房屋除外)。

三、补贴标准

人均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16平方米。

1.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租住市场房

低保家庭人均补贴8//平方米,低收入家庭人均补贴6//平方米。自有住房人均不足16平方米的,按保障家庭户籍人口数计算,未达标的按实补差;

2)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租金

低保户和遗属补助家庭租金按照1//平方米;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金按照5-6//平方米(毛坯5//平方米、简装6//平方米)。

2. 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无房职工补贴标准为3//平方米,其中,新就业无房职工累计享受租赁补贴的期限不超过24个月,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无房职工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可享受住房租赁补贴。

3、申请所需材料

1.家庭成员户口簿。2.家庭成员身份证。3.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家庭成员结婚证等婚姻状况证明。4.申请人近期免冠照片一张。5.申请报告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如低保证,残疾证,病历等。

四,受理时间

每年1-4月期间为首批补贴申请时间,如有后续申请受理将另行通知,公租房申请实行全年不间断受理。      

五、受理地点

1.线下可在户籍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申请。

2.线上可在皖事通—“芜湖公租房”服务或安徽政务服务网芜湖分厅—“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服务申请。

 

无为市住建局保障房管理中心住房保障政策咨询热线:0553-25383852538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