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失业保险费返还申领
发布机构: 无为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文  号: 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07-24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2024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报直发”初筛达标用人单位名单公示
词:

2024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报直发”初筛达标用人单位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2024-07-24 09:13信息来源: 无为市人社局阅读次数:编辑:无为市人社局办公室 字号:【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0号)文件规定,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我市通过数据比对、地方初核,现将“免申即享”初筛达标用人单位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7月30日

如有异议或咨询,请拨打:6399700(举报);  6897199(咨询)。

 

      2024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申即享”初筛达标用人单位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