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报直发”初筛达标用人单位名单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0号)文件规定,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我市通过数据比对、地方初核,现将“免申即享”初筛达标用人单位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7月30日
如有异议或咨询,请拨打:6399700(举报); 6897199(咨询)。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0号)文件规定,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我市通过数据比对、地方初核,现将“免申即享”初筛达标用人单位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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