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12期食品生产经营监督信息的通告
近期,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酒类、豆制品、调味品、糕点、肉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蜂产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糖果制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罐头、饮料、饼干、淀粉及淀粉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方便食品、速冻食品、食糖、蛋制品、冷冻饮品、水产制品、餐饮食品等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本期公示的样品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1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见附件)。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无为市泥汊日新超市销售的绿豆冰糕板栗味,标称含山县腾飞食品厂生产的柠檬黄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无为市乡间大酒店自制销售的咸肉,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三、无为县御龙湾海瑞果蔬超市销售的毛白菜,毒死蜱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四、无为市汪海涛超市销售的小芹(芹菜),毒死蜱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五、无为市鑫禧饭店使用的碗,大肠菌群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六、无为县石涧二龙烟酒喜糖批发部销售的,标称巢湖市书寿炒货食品厂生产的葵花籽(炒货),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七、无为县仓头大宏咸菜加工厂生产的猪肉(腌腊肉)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八、无为市宋守梅农副产品销售部销售的香芹,毒死蜱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九、无为市邢朝忠农副产品经营部销售的毛秧(普通白菜),毒死蜱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此通告。
1、无为市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2、无为市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3、无为市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
4、无为市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
5、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