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无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近期,芜湖市安委办对今年上半年发生的各类事故进行了原因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建议(今年上半年,芜湖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亡人事故28起,死亡29人,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13起、13人,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芜湖市委市政府、无为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各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责任,针对重点风险隐患,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坚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为贯彻落实各级领导批示要求,现就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强化重点领域隐患排查。各镇各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突出重点设备、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和“小部位”安全管理,强化高温等极端天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各项管控和防护措施。矿山,针对高温和雨季潮湿特点,加强对露天矿山边坡和排洪设施等重点部位的安全巡查监控,防止高温天气和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危化,紧盯试生产、检维修、开停车、承包商以及动火、受限空间等高风险作业,突出加强储存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库房温湿度监测管控措施,持续加强异常工况风险管控,严密做好防高温、防泄漏、防中毒、防电气短路等工作。道路交通,持续做好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深入整治农村交通违法顽瘴痼疾,加强暑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紧盯“两客一危一货一面”重点车辆,严查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驾醉驾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携带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建筑施工,要合理安排作休时间和生产施工,配备必要降暑饮品和防暑用品,严格高空作业,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和佩戴的检查,加强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的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做好防雨、防雷电、防大风等各项安全准备。工贸,加强交叉作业、检维修作业、高温金属吊运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突出抓好钢铁、铝加工、粉尘涉爆和工贸涉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做好机器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的维护、保养和检测工作,确保各类监测报警、安全联锁等设施正常运行。消防,要加强火灾防范和用电管理,配齐消防设施,严格控制明火作业,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特别是对大型综合体、高层建筑、老旧小区、仓储物流场所等重点单位和宾馆、饭店、商店、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重点检查,整治各类火灾隐患。有限空间,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落实监护人制度,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强制通风、空气检测、佩戴专用防护用具等安全措施,严防有限空间作业引发的缺氧或中毒窒息。防溺水,压紧压实属地部门、学校、基层组织、家庭责任,加强重点水域管控,严格落实防溺水“十条硬性措施”。
二、加强重点行业人员教育培训。各镇各部门要强化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工贸等企业“三类人员”(发包、转包、分包)、特种作业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等劳务用工岗前安全培训和班前安全提醒,突出整治一批高处作业不系安全绳、不戴安全帽,吊装作业不规范、叉车无证驾驶、超速行驶等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以案警示教育,坚决防范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等事故。
三、加强外包分包单位监管。各镇各部门要防范遏制违法发包、转包、分包及挂靠,督促发包企业加强外包资质审核,加强对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管理。将外委队伍纳入企业统一管理,全过程严把外包作业人员进场安全关,组织建立“一人一档”台账,明确外包队伍合同签订、持证资质、参与培训、考核记录等内容,坚决杜绝“以包代管”“包而不管”“一包了之”等现象。
四、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各镇各部门要压紧压实责任,加强工作调度,积极运用“一竿子插到底”暗查暗访、“回头看”不定期检查、“四不两直”随机抽查等方式,突出抓好责任落实。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坚决杜绝空岗、脱岗和迟报、瞒报、漏报现象。要做好应急救援力量、装备、物资准备,时刻保持应急状态,确保一旦发生事故险情能及时应对、高效处置、科学救援。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