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详细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内)
发布机构: 无为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文  号: 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09-18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无为市高沟镇滨江大道以东局部区域单元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词:

无为市高沟镇滨江大道以东局部区域单元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4-09-18 15:08信息来源: 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阅读次数:编辑:黄磊 字号:【  

为保障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权利,更好地维护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要求,对《无为市高沟镇滨江大道以东局部区域单元详细规划》予以公示,征求社会各界和全体市民的意见和建议。

规划名称:无为市高沟镇滨江大道以东局部区域单元详细规划

组织编制单位: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无为市高沟镇人民政府、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规划范围: 依据《无为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划定的高沟镇城镇开发边界,编制滨江大道以东局部区域单元详细规划。规划范围为东至纬四路,南至无为大堤以南,西至滨江大道,北至高新大道,总面积约 269.68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面积约150.88公顷。

2、规划目标:本次规划以《无为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为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通过规划对地块合理控制,深化落实上位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相关内容和要求,科学指导下位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在规划编制层面,按照国家控规编制办法,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为地块开发和管理提供依据。

3、土地利用:

规划总面积约269.68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面积约 150.88公顷。城镇开发边界内居住用地面积27.83公顷,占比18.45%;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16.12公顷,占比10.68%;工业用地面积73.09公顷,占比48.44%;交通运输用地面积23.92公顷,占比15.85%;公用设施用地面积3.07公顷,占比2.03%;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面积为5.63公顷,占比3.73%。

公示时间:2024918日至20241017日。 

公示载体: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无为市高沟镇人民政府网站

意见和建议反馈方式:

 信函反馈意见请邮寄至:无为市高沟镇人民政府,邮编238300,联系人:毕超,联系电话:0553-2539571

②有效反馈意见须在公示期限内提出,请注明真实姓名、电话和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