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为市苏塘水库湖泊保护及岸线利用规划的批复
关于苏塘水库湖泊保护及岸线利用规划的批复
市水务局:
你局《关于申请我市苏塘水库湖泊保护及岸线利用规划批复的请示》(无水管字〔2024〕21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苏塘水库湖泊保护及岸线利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由你局负责印发并组织实施。
二、《规划》实施要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维护湖泊健康生命,保障公益性功能不衰减,开发利用得到合理控制。通过湖泊圩口堤防加固工程措施,保障防洪安全;实施泵站、涵闸水位流量监测系统建设,提升水资源保护;完成管理和保护范围勘界定桩工作,水域岸线严格分区管理;通过湖泊底泥疏浚及入湖河道清淤,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厕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确保水环境治理达标;实施湖泊流域范围内水土流失治理,完善湖泊管理机制等,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
三、《规划》是开展湖泊保护工作的重要依据。涉湖各镇政府要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湖泊保护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协调解决湖泊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抓好规划实施工作,做好相关专题规划的衔接,强化管理保护工作的资金支持,细化有利于湖泊保护的保障措施,不断加强湖泊管理保护。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