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无为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文  号: 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12-03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市水务局一级主任科员俞海生:《安徽省2023年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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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务局一级主任科员俞海生:《安徽省2023年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12-03 15:12信息来源: 无为市水务局阅读次数: 字号:【  


202421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3年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皖发改农经〔2024〕6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印发实施。

问:《管理办法》的背景依据是什么?

俞海生:为有效加强2023年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管理,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根据国家及安徽省增发国债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安徽省实际和项目特点,制定本办法

问:《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俞海生:一是骨干防洪治理工程,包括大江大河大湖干流防洪治理工程、南水北调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大中型水库(闸)建设、蓄滞洪区建设;

二是其他重点防洪工程,包括主要支流、中小河流、山洪沟治理、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水文基础设施、小型水库工程、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及水库安全监测;

三是灌区建设改造修复工程。

问:《管理办法》的政策亮点是什么?

俞海生:《管理办法》全面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农经司、水利部规计司《2023年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总体框架结构与国家文件基本保持一致。同时聚焦我省实际,项目支持范围和标准、前期工作管理、项目申报与下达、项目建设实施、项目监督检查、项目责任落实等项目实施全周期管理方面出发细化工作目标细化相关举措,提出了具体易操作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