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发布机构: 无为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文  号: 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04-03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申请指南】无为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词:

【申请指南】无为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3 15:26信息来源: 无为市农业农村局阅读次数:编辑:许瀚文 字号:【  


一、项目申报

1、申报单位:从事粮油适度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

2、申报时间:2024415日前,逾期不予补报。

3、建设内容及要求: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依托,在全市建立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百亩示范片45(其中家庭农场32家、农民合作社13家)、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百亩攻关田10其中家庭农场7家、农民合作社3。具体要求如下:

1)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百亩示范片:示范片交通便利、田块平整,且集中连片面积达100亩以上水稻单产不低于600公斤/亩;采用机插秧模式生产无为市粮食行业协会会员单位、粮食生产类“头雁”和智慧芜湖大米示范基地的优先申报推广应用水稻配方肥50以上⑤记载水稻全过程生产记录(样式见附件2在示范竖立一个项目标牌,尺寸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补助对象:承担百亩示范片创建任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其中家庭农场32家、农民合作社13家);补助标准:每个示范补助3万元;补助方式:采取达标后补的方式补助,水稻单产达标兑现补助资金3万元;项目实施时间20244-202412月。

2)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百亩攻关田:示范片交通便利、田块平整,且集中连片面积达200亩以上水稻单产不低于700公斤/必须采用机插秧模式生产无为市粮食行业协会会员单位、粮食生产类“头雁”和智慧芜湖大米示范基地优先申报应用水稻控缓释肥200以上⑥记载水稻全过程生产记录(样式见附件2攻关田竖立一个项目标牌,尺寸3*2补助对象:承担百亩攻关田创建任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其中家庭农场7家、农民合作社3补助标准:每个攻关田补助6万元;补助方式:采取达标后补的方式补助,水稻单产达标兑现补助资金6万元;项目实施时间:20244-202412月。

3)高产竞赛奖补。为充分挖掘各创建主体生产潜能,对全市55个示范主体水稻单产开展高产竞赛活动,营造比学赶超良好气氛,并在其中遴选合适主体积极参与省级粮(油)生产高产竞赛奖补依据:以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田间实测单产为依据;奖补标准:水稻单产排名在1-3名的实施主体除项目奖补资金外额外奖补2万元,对水稻单产排名在4-10的实施主体额外奖补1万元。

4资金来源:省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

二、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符合申报条件,可填写好《无为市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申请表》(样式见附件1向示范所在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镇政府负责对本镇建设主体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评估,由镇政府统一将符合申报条件的文本报至市农业农村局农技推广中心农技站。

2、由市农业农村局农技推广中心负责对示范片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组开展评审,评审结果将在市农业农村局网站进行公示,备案立项。

 

 

 

 

 

 

 

 

 

 

 

 

                     联系人:市农技推广中心倪伟   联系电话:0553-6322023

 

 

202443

 

附件1

无为市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

项目申请表

主体名称

 

负责人

及联系电话

 

作物种类

 

实施面积(亩)

 

申报类型

百亩示范片/百亩攻关田

基本情况

(主要包括申报主体概况常年种植情况等

实施内容

(主要是种植品种、技术模式预期单产提升水平分析,以及预计收获时间、目标单产等)

项目经费支出情况

支出科目

金额(万元)

 

财政补助

(万元)

自筹资金

(万元)

 

 

 

 

 

 

 

 

 

 

 

 

 

 

 

 

合计

 

 

 

申报承诺

 

 

本主体自愿申请参与无为市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在生产过程中建立生产档案,记载水稻全过程生产记录等,接受各级测产验收结果。

 

主体负责人签字(盖章或手印):

2024  

农业服务中心审核意见

 

 

已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实施面积进行现场核验。经公示无异议,同意上报。

负责人签名:(公章)

2024  

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已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同意上报。

 

负责人签名:(盖章)

2024  

市农业农村局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名:(盖章)

2024  

                  

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对公账户、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等。

附件2

无为市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

实施主体生产过程记录表

 

主体名称

负责人

手机号码

项目位置

 

 

 

 

作物名称、品种

日期

农事操作记录

经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