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控锦瑞东方、柏瑞东方供电(外线)施工临时占用园林绿化的复函
芜湖明远集团有限公司无为分公司:
贵公司《关于国控锦瑞东方、柏瑞东方供电(外线)施工临时占用园林绿化报告》已收悉,根据规划许可,国控锦瑞东方、柏瑞东方小区供电(外线)建设项目施工,需在安康路、巢无路、无开路的园林绿化上开挖,临时占用绿化1600平方米,行道树2棵。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等相关规范、文件的规定,现复函如下:
一、经现场勘查报主管局审批,原则上同意该你公司临时占用安康路、巢无路、无开路绿化。涉及交通安全、规划等部门请你公司及时办理审批手续,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
二、施工面积:占用绿化约1600平方米,行道树2棵。
三、施工工期:2024年11月6日至2025年3月31日止。
四、为保证城市市容市貌的整洁有序,保障通行安全,贵公司在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并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并设置文明创建标牌标识和项目名称、施工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挖掘面积、施工期限、监督电话等。
五、施工期间不得损坏施工区域内的市政、园林等设施,需要挖掘请及时对接供电、弱电、污水、自来水、燃气等部门,权属部门确认后安全方可后施工。
六、项目必须严格按照申请的位置、面积、期限施工,需要扩大面积、延迟时间等,需提前告知我单位,并办理变更审批手续,否则按《城市绿化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项目施工结束后,恢复占用周边绿化,恢复后必须经我单位园林部门验收合格,验收不合格的按《城市绿化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