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发布机构: 无为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文  号: 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12-20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占用锁埂北路侧绿化带施工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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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占用锁埂北路侧绿化带施工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4-12-20 16:00信息来源: 无为市城市管理局阅读次数:编辑:季欣 字号:【  

安徽万汇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贵公司《关于占用锁埂北路侧绿化带施工报告》已收悉,因大润发10kv的高压线路施工,需要占用锁埂北路绿化5平方米。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等相关规范、文件的规定,现复函如下:

一、经现场勘查报主管局审批,原则上同意该你公司临时占用锁埂北路绿化。涉及交通安全、规划等部门请你公司及时办理审批手续,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

二、施工面积:占用绿化约5平方米。

三、施工工期: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27日止。

四、为保证城市市容市貌的整洁有序,保障通行安全,贵公司在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并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并设置文明创建标牌标识和项目名称、施工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挖掘面积、施工期限、监督电话等。

五、施工期间不得损坏施工区域内的市政、园林等设施,需要挖掘请及时对接供电、弱电、污水、自来水、燃气等部门,权属部门确认后安全方可后施工。

六、项目必须严格按照申请的位置、面积、期限施工,需要扩大面积、延迟时间等,需提前告知我单位,并办理变更审批手续,否则按《城市绿化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项目施工结束后,恢复占用周边绿化,恢复后必须经我单位园林部门验收合格,验收不合格的按《城市绿化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