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
贵公司的“关于申请市政工程完工项目移交的报告”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同意对无为高铁站后广场储备林项目办理移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目前新移交的绿化面积接近采购项目总价款的百分之十上限,其余绿化暂时无法纳入公共绿化养护管理。
特此函复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