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房屋征收决定
发布机构: 无为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文  号: 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10-30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芜湖濡须110KV输变电项目征收决定公告
词:

芜湖濡须110KV输变电项目征收决定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30 15:31信息来源: 无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阅读次数:编辑:齐喻龙 字号:【  

无为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无城规划区电网建设的需要,市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现将无为市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无政征决字第2023〕6号)公告如下:

一、征收项目名称

芜湖濡须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

、征收范围

本项目需征收非住宅非商业1户(无为县中天机械有限公司),总征收房屋面积约10782.06平方米,土地33310平方米以及项目规划范围内构筑物和附属物(详见补偿方案规划红线范围图)。

三、征收补偿方案

详见《芜湖濡须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四、签约搬迁期限

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30天内。

    五、征收部门

无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征收实施单位

城镇人民政府

七、上述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在公告发布前,自愿与征收实施单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此协议真实、合法、有效,双方应当履行。被征收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搬迁并交付拆除。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被征收人对本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在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无为市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