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芜湖宏远钙业有限公司
(2025)18号
因本单位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国有土地证):皖(2020)无为市不动产权第0010482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办,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芜湖宏远钙业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