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登记薄(医疗器械类2025.02.28-2025.03.06)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 类别 |
案件名称 | 办案单位 | 立案时间 | 处罚决定时间 | 案值 (元) |
处罚内容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无市监处罚〔2025〕230号 | 医疗器械 | 无为市美人制造饰品店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案 | 无城所 | 2025年2月20日 | 2025/3/5 | 罚款5000元;没收海昌牌软性亲水接触镜(展示品)1盒、海昌牌软性亲水接触镜3盒和CONSTAR牌隐形眼镜护理液4瓶 | 2025年2月20日,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经出示执法证件,依法对无为市美人制造饰品店进行检查,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内玻璃柜上发现摆放有1个广告展牌,有以下图文内容:“爱博诺德®澜柏®,自然之密彩色隐形眼镜”。在产品展示架上发现有1盒海昌牌软性亲水接触镜,该产品标签标注:产品名称:软性亲水接触镜,星眸异想系列日抛,注册证号:国械注准20193160199,内容物镜片仅作为彩瞳花色展示,不可配戴使用,陈列品展示有效截止日期2024年3月24日。另发现,玻璃柜下方抽屉内有3盒海昌牌软性亲水接触镜和4瓶CONSTAR牌隐形眼镜护理液,海昌牌软性亲水接触镜产品标签标注:海昌星眸异想系列日抛/2片装,型号规格:Shiny colour,注册号/产品技术要求编号:国械注准20193160199,注册人和生产企业名称:海昌隐形眼镜有限公司,住所和生产地址:丹阳市司徒镇丹伏路1号,生产许可证编号:苏药监械生产许20010097号,批号:9263268,失效日期20300421;CONSTAR牌隐形眼镜护理液产品标签标注:注册人/生产企业:甘肃康视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注册人住所/生产地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创新南路10号,注册证编号/产品技术要求编号:国械注准20153160396,生产许可证编号:甘食药监械生产许20120003号,规格/净含量:60ml,lot:(10)H23111801,(11)231118,(17)251117。当事人无法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对涉案物品予以扣押。2025年2月20日,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2025年2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调查询问。 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9月23日在合肥通达眼镜店购进了5盒海昌牌软性亲水接触镜和4瓶CONSTAR牌隐形眼镜护理液放在店中供顾客化妆使用,海昌牌软性亲水接触镜进价为30元/盒,CONSTAR牌隐形眼镜护理液进价为36.25元/瓶,截止案发,共使用了2盒海昌牌软性亲水接触镜,在本案的调查过程中,当事人提供了上述医疗器械的的微信付款记录。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海昌牌软性亲水接触镜与CONSTAR牌隐形眼镜护理液均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据当事人陈述,涉案医疗器械不单独收费,其费用包含在化妆服务内,因涉案产品价格属于经营者自主制定,其应售价与实售价的基数难以准确公允界定,故本案货值金额与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 |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