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道清淤及河坡施工申请的复函
安徽晟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贵公司《关于河道清淤河坡施工的报告》已收悉,因无为市东南片区污水管网改造项目施工,涉及杨巷路护坡(恺帆东路—比亚迪大道—幸福路—文昌路)段,渡江路西侧河道护坡(军二路—宝晋路)段,临时占用绿化约400平方米。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等相关规范、文件的规定,现复函如下:
经现场勘查报主管局审批,原则上同意你公司占用(杨巷路—文昌路)、(军二路—宝晋路)段河道绿化。涉及交通安全、规划等部门请你公司及时办理审批手续,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
二、施工面积:占用绿化约400平方米。(承诺书绿化6月20日恢复到位)
三、施工工期: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5月30日止。
四、为保证城市市容市貌的整洁有序,保障通行安全,贵公司在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并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并设置文明创建标牌标识和项目名称、施工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挖掘面积、施工期限、监督电话等。
五、施工期间不得损坏施工区域内的市政、园林等设施,需要挖掘请及时对接供电、弱电、污水、自来水、燃气等部门,权属部门确认后安全方可后施工。
六、项目必须严格按照申请的位置、面积、期限施工,需要扩大面积、延迟时间等,需提前告知我单位,并办理变更审批手续,否则按《城市绿化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绿化施工结束后,恢复占用周边绿化,恢复后必须经我单位园林部门验收合格,验收不合格的按《城市绿化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