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发布机构: 无为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文  号: 无环审〔2025〕7号 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04-09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安徽宇测线缆质检技术有限公司国家特种电线电缆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安徽)二期项目(2205-340225-04-01-420158)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词:

关于安徽宇测线缆质检技术有限公司国家特种电线电缆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安徽)二期项目(2205-340225-04-01-420158)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4-09 10:40信息来源: 芜湖市无为市生态环境分局阅读次数:编辑:潘文君 字号:【  

安徽宇测线缆质检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重新报批的《国家特种电线电缆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安徽)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并于政府网站公示,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反馈意见。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发改委备案文件(无发改备字【2022】123号),该项目位于无为市无城镇城南新城利用现有土地约用地面积15333平方米,新建实验室、研发中心及相关附属设施,新增鼠笼架、恒温恒湿箱、立式自动压力蒸汽灭菌锅等实验设备。实验类型和规模为大鼠啃咬实验预计年测试样品数50组,生物霉菌实验预计年测试样品数10组。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无为市国土空间规划。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采取相应措施后,可实现达标排放,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上报的《报告表》可作为该项目环境管理的技术依据,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在运营过程中要认真加以落实。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一)实施雨污分流。实验楼二层产生的实验室废水由独立废水管线收集至废水处理设施(中和+混凝沉淀+消毒)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接管至城东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排放执行城东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效率应满足需要,确保各种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要求。实验室大鼠饲养废气、药剂挥发有机废气配置管道收集后采用“HEPA过滤+紫外灭菌+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应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相应标准限值。食堂油烟安装油烟净化器处理,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标准。

(三)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场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实验废液(灭菌后)、废实验耗材(灭菌后)、废培养基(灭菌后)、清洗废液(灭菌后)、废垫料、废化学包装材料、废HEPA过滤器、废紫外灯管、污水处理沉渣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要求。病死大鼠采用医用塑料袋密封后,-20℃冰柜保存,交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处理。废电缆(灭菌后)、纯水制备产生的废过滤材料、研发中心产生的废塑料、一般废包装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四、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重新向我局报批;项目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才开工建设的,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请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负责该项目的事中事后环境监督检查工作,请无城镇政府做好项目环保设施建设的督促工作。

六、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项目建成后,及时办理排污许可手续,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完善后方可正式运行。

 

 

2025年4月7日

 

 

 

 

 

 

 

 抄:无城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分局相关股、室、站、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