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发布机构: 无为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文  号: 无环审〔2025〕9号 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04-09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安徽亿联新材料有限公司铜丝深加工项目(2501-340225-04-01-327211)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词:

关于安徽亿联新材料有限公司铜丝深加工项目(2501-340225-04-01-327211)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4-09 16:05信息来源: 芜湖市无为市生态环境分局阅读次数:编辑:潘文君 字号:【  

安徽亿联新材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铜丝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并于市政府网站公示,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反馈意见。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高沟镇,拟投资12000万元租赁芜湖先创电缆科技有限公司空置厂房面积约10000平方米,购置大拉机、中拉机、小拉机、退火机及绞线机等相关生产设备,并完成相关附属建设后,形成年产圆铜线5万吨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高沟镇总体规划,建设及运营过程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采取相应措施后,可实现达标排放,从环境影响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二、上报的《报告表》可作为该项目环境管理的技术依据,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在运营过程中要认真加以落实。

、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一)实施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高沟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执行无为市高沟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效率应满足需要,确保各种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要求。

退火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高压静电油烟净化器装置处理,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相应标准。

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限值要求。

(三)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不合格产品、废铜粉、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油、废包装桶、废拉丝液、废抗氧化剂、废机油、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规定。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四、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重新向我局报批;项目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才开工建设的,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请市环境监察大队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负责该项目的事中事后环境监督检查工作,请高沟镇政府做好项目环保设施建设的督促工作。

六、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项目建成后,及时办理排污许可手续,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完善后方可正式运行。

                                            


                                        2025年4月9日

抄:高沟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分局相关股、室、站、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