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广优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高性能军用线缆组件及航空导线生产项目(2411-340225-04-01-997389)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安徽广优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高性能军用线缆组件及航空导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并于市政府网站公示,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反馈意见。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无为市姚沟镇,占地面积2967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9809平方米,购置相应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完善相关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电力电缆、控制电缆、高性能航空导线100000千米、军用线缆组件50000套的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11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姚沟镇总体规划,建设及运营过程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采取相应措施后,可实现达标排放,从环境影响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二、上报的《报告表》可作为该项目环境管理的技术依据,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在运营过程中要认真加以落实。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一)实施雨污分流。冷却循环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高沟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执行无为市高沟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效率应满足需要,确保各种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要求。
1#车间挤出废气、喷码废气配置集气罩收集,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非甲烷总烃、氯乙烯排放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的相应标准,氯化氢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相应标准,氟化氢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的相应标准限值。
2#车间烧结废气、喷码废气配置集气罩收集,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的相应标准,氟化氢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的相应标准限值。
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中型”标准。
(三)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废金属边角料、废耐火云母带、废聚酯带、废无纺布、废塑料边角料、废绕包边角料、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废电缆边角料等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油墨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规定。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四、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重新向我局报批;项目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才开工建设的,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请市环境监察大队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负责该项目的事中事后环境监督检查工作,请高沟镇政府做好项目环保设施建设的督促工作。
六、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项目建成后,及时办理排污许可手续,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完善后方可正式运行。
2025年4月9日
抄:姚沟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分局相关股、室、站、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