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春季学期开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直学校、中心校、民办学校: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春季学期开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学〔2025〕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几点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切实开展梳理排查
各校要深刻认识到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性,加强校内学生管理,强化心理危机学生的发现与应急处置。要聚焦不同年级学生的特点和需求,重点关注有家庭问题、情感问题、学业困难、经济困难等情况的学生,特别是要警惕因假期结束生活环境变化、人际交往转变而导致的学生心理压力增大。
二、有序组织,确保心理测评规范进行
各校要按照春季学期对在校生开展心理健康测评的要求,有序组织本校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测评工作。要科学规范运用测评工具,严格测评数据安全,严禁相关信息泄露。
三、精准帮扶,建立“一生一策”心理成长档案
对于排查和测评中发现的有心理问题的学生,各校要建立台账,完善“一生一策”心理成长档案,并按要求实行包保责任制。要组织专兼职心理教师为学生提供个性化心理健康服务,及时化解潜在心理风险。要通过体育运动、文化艺术鉴赏、户外劳动实践等形式,引导学生排解学习生活压力,培育积极健康心态。同时,要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温馨和谐、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
四、家校协同,共同关注学生心理健康
各校要进一步加强家校协同育人机制,及时与家长沟通交流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要鼓励家长积极参与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共同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成长。同时,要通过家长会、家访等形式,向家长普及心理健康教育知识,提高家长的心理健康教育意识和能力。
五、压实责任,确保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各校主要负责人是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统筹和领导,确定职能部门,落实岗位责任,保障经费场地,确保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管理。
附件: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春季学期开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pdf
无为市教育局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