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评选2024/2025学年度市、县(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各市直学校﹑中心校、民办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发展,激励中小学生提高综合素质、树立典型、表彰先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根据芜湖市教育局、团市委《关于评选2024/2025学年度芜湖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开展推荐评选2024/2025学年度市、县(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评选的范围是全市中小学。评选的对象为2025年7月前全日制学校在校在籍学生和班集体。
二、评选类型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思想品德标兵、学习标兵、体育卫生标兵、文艺活动积极分子、劳动积极分子、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科技活动积极分子。
三、评选标准和办法
见附件《2024/2025学年度芜湖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和评选办法》
四、表彰和奖励
凡被评选为市、县(市)级三好学生、市、县(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市、县(市)级先进班集体的,由芜湖市教育局、团市委和无为市教育局、团市委分别颁发荣誉证书或奖状,并记入学生个人档案和班主任工作档案。
校级评选表彰的类型、比例和条件,参照此标准,适度确定。
五、评选要求
(一)评选、表彰市、县(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活动是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有效载体,各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评选和推荐工作。各中小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向教师、学生和家长广泛宣传本评选办法,按照有关程序认真做好评选工作,在评选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事先与教育局德育股取得联系,经研究予以答复后,再进行评选。评选不得搞任何形式的特殊照顾,严格按照分配的指标,不得将名额集中在毕业班。初中、高中名额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均不得互通使用。坚决制止以“一好”代“三好”。若遇弄虚作假或未按程序进行评选,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二)各校要采取不同形式积极宣传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事迹,同时注意挖掘学生中优秀典型,举办优秀学生成长事迹报告会,号召全体同学向他们学习,激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加强对受表彰学生和班集体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
(三)各学校于4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报市教育局德育股,邮箱:wwxjyjdyg@163.com,所有材料必须按照附件中要求的报送样式规范填写,逾期不报,视作自动放弃。
具体电子版材料有:
1.芜湖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学校汇总名单;无为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汇总登记表(excel件)
2.推荐集体和个人评选审批表(盖有公章扫描件)
3.学校公示结果证明(注明公示时间,有无意见,并加盖学校和纪检监察部门公章扫描件)
附件:
1.2024/2025学年度芜湖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和评选办法
2.无为市2024/2025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指标分配表
3.2024/2025学年度芜湖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学校汇总名单报送样式
4.无为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汇总登记表
5.芜湖市、无为市中小学2024/2025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审批表
无为市教育局 共青团无为市委员会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