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甘肃—浙江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跨越天河等6条河流涉河建设方案的批复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芜湖供电公司:
贵公司《关于申请审批甘肃—浙江±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跨越天河等6条河流涉河建设方案的函》及其附件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安徽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皖水河湖〔2023〕12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审查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基本同意甘肃—浙江±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跨越天河等6条河流。
二、基本同意你公司所报《甘肃—浙江±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跨越天河等6条河流涉河建设方案》。
线路采用架空方式跨越天河等6条河流。
线路Z4579~J4530+1、Z4580~Z4581、Z4581~Z4582、 Z4583-1~Z4583G 档采用架空方式跨越花渡河支流1,跨越档距分别为546m、430m、391m、406m,塔位中心坐标分别为(大地2000坐标系,中央经线117度,下同):
(3457021.699,575322.555)、(3456801.488,575822.003)、(3456554.065,576155.538)、(3456297.895,576500.871)、(3456297.895,576500.871)、(3456064.755,576815.12)、(3455877.992,577374.985)、(3455863.922,577780.353)。
线路采用架空方式跨越花渡河支流2、天河、金斗港、北站二干渠、南站干渠,均为一档跨越,跨越档距分别为528m、569m、448m、507m、321m。跨越花渡河支流2左右岸Z4585、Z4586 塔位中心坐标分别为(3455236.053,579716.695)、(3454869.771、580097.425);跨越天河左右岸J4538、Z4601+1塔位中心坐标分别为(3452942.474,587277.595)、(3452630.47、587753.771);跨越金斗港左右岸Z4606G、J4542G塔 位中心坐标分别为(3451281.714,590468.018)、(3450880.962,590668.131);跨越北站二干渠左右岸Z4608G、J4543 塔位中心坐标分别为(3450503.504,591759.834)、(3450337.753,592239.23);跨越南站干渠左右岸Z4611-1、Z4611G 塔位中心坐标分别为(3448746.287,592365.850)、(3448574.707,592782.327)。
各跨越塔均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
三、基本同意你公司所报的《甘肃—浙江±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跨越天河等6条河流工程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中提出的评价结论。
四、你公司应及时编制《甘肃—浙江±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跨越天河等6条河流施工方案》报我局备案。拟建工程开工时,应邀请我局监督工程放样;施工过程中主动接受我局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程完工后,应邀请我局参加涉河专项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启用,同时将工程验收鉴定书报我局备存。
五、拟建工程涉水建设内容须安排在枯水期(低水位期)施工。施工过程中你公司须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严禁向河道内弃土弃渣,及时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施工临时设施,保障河道度汛安全。若损害防洪工程设施,须按原标准恢复。
六、拟建工程如跨汛期施工,你公司须在汛前编制施工度汛方案,报属地防汛指挥机构备案并服从防汛抢险指挥调度。
七、拟建工程建设过程中须做好相关协调工作,保证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不受影响。建设及运行期间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水资源保护措施,防止发生水污染事件。拟建工程占用的河道范围内的土地权属不变,仍为水利工程用地。
八、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建设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水利规划发生较大变化或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此复。
项目代码:2302-000000-04-01-386849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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