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低保及特困人员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后监督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无为市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审批权限委托 下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民救〔 2020〕52号)精神, 做好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社会救助服务机制, 提高社会救助效率和效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 目标任务
进一步加强低保及特困人员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后监督 管理工作,规范社会救助动态管理和监督检查的工作程序, 实现审核审批和监督管理职能的有效分离,确保城乡低保及 特困人员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后有序运行。.
二、 实施步骤
(一)审批前报备。各镇在完成受理审核后,将所有申 请救助对象拟审批意见报市民政局救助股,救助股根据申请 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提出建议,并对政策符合率、低保覆盖面 和人均补助水平进行统筹把关,报局分管负责人审查、主要 负责人或会议审核,审核意见及时反馈给各镇。
(二) 审批中协助。各镇在审批中对家庭经济状况及救 助标准有异议的,可报市民政局,委托市家庭经济状况核对 中心重新入户调查。
(三) 审批后备案。各镇在审批后,将审批结果电子档 案及书面档案报市民政局备案。
三、 监督检查
市民政局对各镇报送的审批结果结合安徽省最低生活 保障信息系统申报审批情况进行审查。并对各镇审批的城乡 低保对象按照不低于30%,特困供养对象不低于50%的比例 开展抽查,根据检查情况,由市民政局向各镇书面反馈抽查 意见,对抽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确保城乡低保和特 困人员供养政策精准落实。
四、 工作要求
(一) 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实行政策宣传全覆盖,采取 制作宣传手册、入户发放宣传单、新闻媒体、互联网等方式, 广泛宣传低保及特困政策,全面提升政策知晓率。
(二) 积极开展业务培训。镇级要加大对基层民政工作 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水平,建立微信群、QQ 群等信息交流平台,随时对新的政策进行发布,对出现的疑 点、热点、难点问题,及时交流沟通。
(三)强化责任追究机制。各镇要切实承担城乡低保、 特困受理及审核审批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受理办理、信息 比对、审核审批等工作机制,精心组织,细化措施,将“谁调查、谁审核、谁审批、谁负责”责任制落实到位,对因审 核不严、优亲厚友、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等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