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通知】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审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直学校,各中心学校:
根据《中共无为县委办公室 无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暂行)〉》(无办发〔2017〕65号)和《无为县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审认定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1年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审认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1年度新聘任、且属于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审范围而没有认定职级的校长(含中心校常务副校长,下同),以及已认定职级但在本年度因岗位变动重新聘任的校长。
2020年已提交校长职级评审材料的校长,尊重本人自愿,本次可重新申报,但认定聘期自本年度起计;如按上年申报的材料参评,则认定聘期自上年度起计。
二、申报办法
1.申报人对照《无为县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审标准》,确定本人申报职级,然后填写《无为市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审申报表》《无为市中小学校长(新聘任)职级评审考核表》《无为市中小学校长(新聘任)职级评审申报汇总表》,与相关佐证材料一起报送党教中心。
2.各项证件(证书、文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需由申报人所属学校党组织(市直学校党委、党(总)支部,中心校党总支部)验证并签署审核意见,验证责任人签名,加盖党组织公章。
三、报送要求
1. 纸质材料:《无为市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审申报表》(一式2份)、《无为市中小学校长(新聘任)职级评审考核表》(一式6份)以及相关佐证材料。相关佐证材料分“任职资历”“业务水平”整理成册,每册编制目录封面。专用材料袋和申报表在党教中心领取。
2.电子文档:《无为市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审申报表》、《无为市中小学校长(新聘任)职级评审考核表》、《无为市中小学校长(新聘任)职级评审申报汇总表》打包,以“(申报人姓名)校长职级评审申报表格”命名,发送到邮箱:648514491@qq.com。
3.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11月3日下午5时,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周春风,电话:0553-6339027。
中共无为市委教育工委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