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无城城南片区(官镇庆衍街一字城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公告
公 告
官镇村棚改对象户:
根据无为市人民政府关于《无为市无城城南片区(官镇庆衍街一字城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规定:
一、征收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无为市无城规划区城南片区(官镇庆衍街一字城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
(二)征收范围:无城镇官镇村庆南、庆北、老关、一字城、中街、新街等自然村及周边。(详见棚改项目规划图)
(三)宣传动员阶段:自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30日。
(四)模拟征收签约征收期限:自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
(五)征收原则:
1.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征收、和谐征收。
2.征收条件:该地块模拟征收签约率达96%为征收前提条件。在征收签约期限内,该区域范围内的房屋预征收协议签约率达到96%后,市政府发布正式征收公告,预征收协议生效,启动正式搬迁并约定搬迁期限;如房屋预征收协议签约率达不到96%,则该地块房屋征收自动中止。
(六)征收实施单位:无城镇人民政府
二、奖励及补助
(一)奖励
按合法建筑面积奖励(其中本地户人均合法建筑面积不足35平方米的按人均35平方米计算奖励金额)
(1)搬迁奖励:在规定征收期限内签约、并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搬迁房屋交付拆除的,给予被征收户搬迁奖励。分为三个时间段:第一时间段奖励400元/平方米,第二时间段奖励300元/平方米,第三时间段奖励200元/平方米,超出规定时间段,不予奖励。
(2)交地奖励:在规定征收期限内签订房屋征收及土地征收补偿协议,并在规定期限内搬迁房屋交付拆除、土地交付使用没有任何矛盾后,给予该项目被征收户100元/平方米的整村拆除交地奖励,超出规定期限,不予奖励。
(二)补助
1、被征收人选择货币化自主购房安置的,本地户可在被征收房屋价格(房屋的重置价+区位价)的基础上增加75%的购房补助,外来户可在被征收房屋价格(房屋的重置价+区位价)的基础上增加60%的购房补助,并以证明书形式出具给被征收人。
2、被征收人持证明书在进入棚改居民购房服务平台购买商品房后,商品房价格超出证明书金额部分,由被征收人现金支付或按揭贷款;证明书金额超出商品房价格部分,证明书剩余金额扣除政府的购房补助后,返还现金给被征收人。
3、被征收人持证明书购房安置按相关规定免征购房契税。
4、存量违章拆除补助
对在规定征收期限内签约并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搬迁房屋交付拆除的被征收户,给予拆除补助。分为三个时间段:第一时间段补助300元/平方米,第二时间段补助200元/平方米,第三时间段补助100元/平方米,超出规定时间段,不予补助。
特此公告
2023年4月10日
附:《无为市无城城南片区(官镇前衍街一字城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