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食品用药安全宣传活动
发布机构: 无为市无城镇 成文日期:
文  号: 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07-05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城东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农村地区食品销售主体责任”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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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东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农村地区食品销售主体责任”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4-07-05 16:00信息来源: 无为市无城镇阅读次数:编辑:无城镇 字号:【  

为进一步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实走深,有效防范化解农村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督促辖区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城东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农村地区食品销售主体责任”宣传活动,并对辖区各市场主体开展了食品安全日常检查。

执法人员围绕农村地区食品销售环节四大突出问题即无证照或超范围经营食品、进货查验制度落实不到位、不按食品安全标准储存食品、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等情况进行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向经营者发放《安徽省农村地区食品销售主体责任明白纸》并作详细讲解,督促经营者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制度,做好进货查验、建立健全进货台账,坚决杜绝销售变质、过期、假冒伪劣食品,要求经营者对经营的食品进行定期检查,排查临近保质期及变质食品,落实好经营主体责任,严查食品安全隐患。截至目前,发放、张贴《明白纸》50余份。

下一步,城东市场监督管理所将进一步向农村地区食品销售者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引导经营主体提高守法经营意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农村地区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