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办事指南
发布机构: 无为市陡沟镇 成文日期:
文  号: 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04-27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最低生活保障办事指南
词:

最低生活保障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5-04-27 17:36信息来源: 无为市陡沟镇阅读次数:编辑:高扬 字号:【  

   办理事项:最低生活保障

办理条件:持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城乡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我市城乡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均有权申请获得城乡低保待遇。

低保边缘家庭、低收入家庭中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以及患有当地有关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员,可以单独提出申请。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农村低保:830元/人/月;

        城市低保:850元/人/月。

申请材料:申请低保,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需按规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包括户口簿、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低保申请、授权书(申请家庭成员及法定供养义务人家庭成员)等,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履行授权核对其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并积极配合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办理地点:无为市陡沟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镇政府院内为民服务大厅)

联系方式:0553-2538916

办理流程:(见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