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
序号 | 公开领域 | 公开事项 | 受理部门 | 办理依据 | 办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所需材料 | 办理时限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
(编码) | 一级事项(编码) | 二级事项 (编码) | 三级事项 | 四级事项 | ||||||||
19 | 户籍管理 122000000 |
居民身份证 管理 122008000 |
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 122008003 |
镜湖区市民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受理镜湖区);弋江区为民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受理弋江区);鸠江区政务中心公安窗口(受理鸠江区);龙山派出所、万春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开发区);三山为民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受理三山区);湾址区民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受理湾址区);繁昌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受理繁昌区);无为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受理无为市);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受理南陵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公安部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公通字(2021)12号)、《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安徽省户政业务办理标准》(皖公通〔2021〕20号) | 公民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可以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向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 申请—受理—制证—发放 | 《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 3日 | 10元/证。《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物价局关于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皖公通[2005]12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