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登记服务指南
1.对象范围:城乡劳动者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目前处于无业状态。
2.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人可免费进行失业登记;失业登记人员需确保所提供的失业登记材料属实无误
3.申请条件:
1、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
2、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3、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
4、承包土地被征用并符合规定条件的;
5、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
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
7、其他符合失业登记条件人员。
4.申请材料:无
5.办理流程:申请、审批
6.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7.办理地点(方式):无为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大厅
8.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当面告知、电话告知
9.咨询电话:0553-6613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