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象范围:1.被用人单位新招用的劳动者;2.从事个体经营的劳动者;3.灵活就业的劳动者;4.组织起来就业的劳动者
2.办理条件:无
3.办理材料: 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4.办理流程:申请、审批
5.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6.办理地点(方式):无为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大厅
7.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当面告知、电话告知
8.咨询电话:0553-6613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