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办事指南(县级办理,乡级无权限)
一、事项名称: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二、事项简述:本事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财〔2015〕1726号)。
三、办理材料:
1.银行代理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受理回执单;
2.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四、办理方式:窗口办理
五、办理时限:即办
六、结果送达:窗口领取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八、办事时间:法定工作日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无城镇裕溪路与幸福路交叉口二层养老保险局
十、查询途径:无为市政府网或致电0553-6399600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0553-6610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