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登记薄(食品类2024.05.25-05.30)
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登记薄(食品类2024.05.24-2024.05.30)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 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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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单位 | 立案时间 | 处罚决定时间 | 案值 (元) |
处罚内容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无市监处罚〔2024〕436号 | 食品 | 无为市郑朝花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案 | 城东所 | 2024-5-16 | 2024-5-27 | 88.00 | 没收已过期的玉姐牌传统手工水饺8袋和五丰黑芝麻小汤圆4袋;罚款3000元 | 2024年4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经出示执法证件,依法对该店经营场所食品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该店经营场所货架上摆放8袋玉姐牌传统手工水饺,上述食品标签标注:产品名称:三鲜猪肉水饺(速冻生制品),保质期:12个月,生产日期:20220108,生产商:泗阳县玉姐食品有限公司,地址:泗阳县高渡镇徐周路西一公里,(原许庄小学院内);另检查发现4袋待销售的五丰黑芝麻小汤圆,上述食品标签标注:产品名称:黑芝麻小汤圆(速冻汤圆),保质期:12个月,生产日期(批号):2022年9月5日,制造者:浙江五丰冷食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经济开发区14号大街368号,上述食品均已超过保质期,当事人承认上述事实。在本案调查过程中,当事人未建立台帐。2024年5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调查询问。 经查明,上述食品具体进货日期无法确定,玉姐牌传统手工水饺进价:6.0元/袋,售价:8.0元/袋。五丰黑芝麻小汤圆进价:4.0元/袋,售价:6.0元/袋,超过保质期后不确定是否售卖过。当事人未建立台账,截止案发时,当事人违法所得无法计算,货值金额88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
无市监处罚〔2024〕437号 | 食品 | ![]() ![]() ![]() ![]() ![]() ![]() ![]() ![]() ![]() ![]() ![]() ![]() ![]() ![]() ![]() ![]() ![]() ![]() |
姚沟所 | 2024-5-6 | 2024-5-28 | 罚款3000元 | 2024年4月27日,投诉人在该单位购买了雅思嘉椰蓉味无蔗糖饼干和盼盼瑞士卷共计0.245kg,花费4.9元,发现购买的雅思嘉椰蓉味无蔗糖饼干产品外包装上标注有:生产日期2023年8月6日,保质期八个月等法定事项,投诉人购入时已超过保质期。2024年4月29日,执法人员经出示执法证对无为县姚沟联华超市经营场所依法检查,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货架上摆放有待销售的标注为“雅思嘉”无蔗糖饼干,其中椰蓉味15袋,玉米味7袋,葱油味3袋,该产品外包装上均标注有生产日期2023年8月6日,保质期八个月,计量方式:散装称重等法定事项。当事人现场下架并销毁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为进一步查明事实,本局负责人于2024年5月6日批准立案。2024年5月6日,本局执法人员在姚沟市场监督管理所问询室内对当事人就本案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询问调查,查清了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事实。 经查明,上述过期“雅思嘉”无蔗糖饼干是当事人于 2023年9月份购入的,共购进19kg,进价13.68元/kg,售价19.98元/kg,过期后只对投诉人售卖出,其他过期后未对外售出。当事人提供了上述产品进货票据,当事人无法提供了该产品过期后的销售记录。因投诉人购买该产品是称重的,里面包含了其他未超过保质期的商品。因此,违法货值无法计算,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 |
无市监处罚〔2024〕439号 | 食品 | 无为县石涧便民商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2024-4-23 | 2024-5-29 | 39.10 | 罚款3000元 | 2024年4月22日,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经出示执法证件对无为县石涧便民商行进行监督检查,在当事人经营场所的货架上发现:1.标称“创香园®”蛋条酥(厂名:安徽创香园食品有限公司,厂址:合肥市瑶海区龙岗镇立桥居委会刘小郢居民组,生产许可证号:SC12434010205287,180天,生产日期:见打印2023年09月08日,净含量:称重)待售,经现场称重为0.65千克;2.高邮咸鸭蛋(550g±50g)/10枚/盒(商户名称:合肥冉淦-多多买菜,规格:10枚/盒,存储条件:常规,保质期:30天,生产日期:2024/02/02,产地:江苏省)一盒待售;3.散养麻鸭松花蛋(净含量:500g±50g;产地:安徽;生产许可证号:SC11934180205045;生产日期:2023/10/20,保质期:180天,储存方式:常温下放置阴凉干燥处;生产商:宣城市华泉食品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孙埠镇)一盒待售。上述产品均已经超过保质期。当事人在执法人员监督下,现场将上述产品下架处理。 经查,据当事人陈述其2023年10月份从无为谢发强处购进“创香园®”蛋条酥2.5千克,进价为12元/千克,售价为14元/千克,剩余0.65千克超过保质期后未售出。当事人2024年2月3日从拼多多的多多买菜平台上购进高邮咸鸭蛋一盒(10枚),进价为9.98元/盒,售价是1.5元/枚,尚未售出。当事人2023年10月22日从拼多多的多多买菜平台上购进散养麻鸭松花蛋两盒(20枚),进价为9.99元/盒,售价是1.5元/枚,在有效期内销售一盒(10枚),剩余一盒(10枚)尚未售出。当事人经营的涉案食品货值金额39.1元,无违法所得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
无市监处罚〔2024〕440号 | 食品 | 无为市良云超市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案 | 开城所 | 2024-4-22 | 2024-5-30 | 48.50 | 没收超过保质期的“素牛味棒”食品82袋和“韩式串烧”食品15袋;罚款3000元 | 2024年4月22日,我局执法人员经出示执法证件后,依法对位于无为市开城镇开城社区河东街道39号的“无为市良云超市”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检查发现经营场所货架上摆放有82袋由“河南鲲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素牛味棒”食品(保质期:150天,计量方式:散装称重)待售,其中生产日期为2023年10月9日的共计32袋,生产日期为2023年10月18日的共计50袋;另发现15袋由“河南省俊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韩式串烧”食品(生产日期:2023年9月3日,保质期:180天,计量方式:散装称重)待售,上述食品均已超保质期。 2024年5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在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城市场监督管理所依法对当事人的经营者王良云进行了调查询问。 经查明,据当事人的经营者王良云陈述,其于2023年12月和2024年2月从无为小食品批发市场内购进了上述“素牛味棒”食品共计100袋,于2023年12月从无为小食品批发市场内购进了上述“韩式串烧”食品共计30袋,上述两种食品进货价均为0.38元/袋,销售价均为0.5元/袋。在本案的调查过程中,当事人无法提供进货票据。至案发时止,上述“素牛味棒”和“韩式串烧”食品在保质期内分别销售了18袋和15袋,无销售记录可查。涉案产品的货值共计48.5元,无违法所得。案发后,执法人员立即将上述82袋“素牛味棒”和15袋“韩式串烧”食品予以现场扣押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
无市监处罚〔2024〕442号 | 食品 | 无为县肖氏花生米加工厂未取得作坊登记生产经营食品案 | 泥汊所 | 2024-4-22 | 2024-5-30 | 1700.00 | 没收违法所得1700元;罚款2000元 | 2024年4月22日,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经出示执法证后对当事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在当事人作坊内发现有正在加工的花生米7.375公斤,该户无法提供生产经营食品资质,当事人未取得作坊登记生产经营食品的行为涉嫌违反《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为进一步查明事实,本局负责人于2024年4月22日批准立案。本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4月23日在泥汊市场监督管理所办公室内对当事人就本案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询问调查,查清了当事人未取得作坊登记生产经营食品的事实。 经查明,依据当事人陈述,当事人安徽省小作坊登记证于2023年9月26日过期,当事人于2024年2月开始生产经营,直至执法人员检查当日共计生产销售200斤花生米,每斤花生米8.5元进行销售,故涉案货值为1700元,违法所得为1700元 |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五条 |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