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中心】关于印发《无为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市直学校、中心校和民办学校: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以及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无为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无为市教育局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