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讲师团】“八五”普法讲师团信息
关于成立无为市“八五”普法讲师团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发挥普法讲 师团在推进法治无为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 用,更好地为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供智力支 持,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入,决定成立无为市“八 五”普法讲师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由无为市具有深厚的法学理 论功底、专业业务特长、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政治素质高、 热心普法事业的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中长期 从事法治实践的法治工作者组成。市“八五”普法讲师团共 30名成员组成(名单附后)。
二、工作内容
市“八五”普法讲师团的工作内容是:根据全市“八五” 普法规划要求和普法工作安排,为全市各级各类组织和广大 群众,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新中国法治建设历程及成就、
全面依法治国法治理论及实践;宣讲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法律体系、党内法规与地方性法规等;宣讲全市“八五” 普法规划、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对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 出意见、建议;参加法学理论和法治实务研讨;参与社会主 义法治文化建设,参与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参加全市性集中、 专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等。
三、工作要求
(一)讲师团成员应不断加强学习,确保在本领域内具有 较高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理论水平。根据邀请单位的授课要求 认真备课、授课,争取有良好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二)每位讲师团成员每年授课不少于2次,参加其他法 治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
(三)讲师团成员所在单位要支持讲师团成员工作,为其 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便利。各讲师团成员要统 筹安排好本职工作与外出讲学的关系,按要求完成授课任 务。
(四)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讲师团 工作的日常管理,依据讲师团成员履职情况、授课或活动效 果,对讲师团成员进行考评。
四、任期及调整
(一)讲师团成员任期为五年,自聘书签发之日起计。
(二)讲师团成员任期内如发生工作变动等情况,不能继 续开展工作的,应及时向市法宣办提出解聘申请,市法宣办 将适时对讲师团成员进行调整和补充。
五、联系方式
各单位需要邀请讲师团成员授课或参加相关活动的,可 直接与讲师团成员联系,也可与市法宣办联系。联系电话: 2532607。
附件:无为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名单
中共无为市委宣传部
无为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4日
附件
无为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 |
职 务 ( 职 称 ) |
精 通 ( 擅 长 ) 领 域 |
1 |
董 林 |
男 |
市委政法委 |
执法监督室主任 |
未成年人保护法 |
2 |
汪 韫 |
男 |
市公安局 |
治安大队民警 |
治安管理方面 |
3 |
叶 舒 |
女 |
市公安局 |
刑侦大队民警 |
刑事案件及反电诈 宣传 |
4 |
陈 坤 |
男 |
市公安局 |
经侦大队大队长 |
经济犯罪侦查及预 防 |
5 |
李全武 |
男 |
市公安局 |
网安大队副大队长 |
网络安全 |
6 |
冯 俊 |
女 |
市公安局 |
禁毒大队教导员 |
反毒品方面的宣传 |
7 |
夏海军 |
男 |
市公安局 |
法制大队教导员 |
法律知识 |
8 |
丁书婷 |
女 |
市检察院 |
综合业务部副主任 |
刑法、刑诉法 |
9 |
邢红燕 |
女 |
市检察院 |
政治部副主任 |
未成年人保护法 |
10 |
姚学坤 |
男 |
市检察院 |
办公室副主任 |
未成年人保护法 |
11 |
程 灿 |
女 |
市检察院 |
第二检察部 二级检察官 |
侵财类刑事案件、破 坏社会主义市场秩 序类刑事案件 |
12 |
文子英 |
男 |
市人民法院 |
金融审判庭庭长、 审判委员会委员、 审判员 |
民法 |
13 |
盛 俊 |
女 |
市人民法院 |
金融审判庭审判员 |
民法 |
14 |
王 莹 |
女 |
市人民法院 |
金融审判庭审判员 |
民法 |
15 |
邢亮亮 |
女 |
市人民法院 |
刑事审判庭审判员 |
刑法 |
16 |
张 红 |
女 |
市人民法院 |
执行局(庭)审判 员 |
执行 |
17 |
刘青草 |
女 |
市司法局 |
副局长 |
人民调解法及实用 调解技巧 |
18 |
程 斌 |
女 |
市司法局 |
主持普法与依法治 理股工作 |
未成年人保护法 |
19 |
朱振武 |
男 |
市司法局 |
高沟司法所所长 |
基层矛盾纠纷化解 婚姻家庭类纠纷化 解 |
20 |
季毓桃 |
女 |
市司法局 |
赫店司法所所长 |
未成年人保护法 |
21 |
李 勋 |
男 |
市司法局 |
襄安司法所所长 |
民法、未成年人普法 |
22 |
胡 凤 |
女 |
市司法局 |
开城司法所副所长 |
民法典 |
23 |
王 月 |
女 |
市司法局 |
石涧司法所副所长 |
民法典 |
24 |
洪平平 |
女 |
公证处 |
公证员 |
公证法 |
25 |
莫宏明 |
男 |
安徽铭盛律 师事务所 |
律师 |
《民法典》合同篇、 行政执法法规 |
26 |
沈小弟 |
男 |
安徽祥骏律 师事务所 |
主任 |
民商事、行政、刑事 法律法规 |
27 |
马辉能 |
男 |
安徽有为律 师事务所 |
主任 |
未成年人法治教育、 依法行政、企业经营 与企业管理法律风 险防控 |
28 |
蒋志华 |
男 |
安徽点津律 师事务所 |
律师 |
民商事、农村土地相 关法律法规 |
29 |
李福林 |
男 |
安徽伟明律 师事务所 |
主任 |
建设工程,农村土地 承包相关法律法规 |
30 |
方 华 |
男 |
安徽方华律 师事务所 |
主任 |
民商事法律知识及 未成年人保护法律 知识 |
抄送: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法宣办,普法讲师团各成员 |
无为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