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发布机构: 无为市赫店镇 成文日期:
文  号: 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04-24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办事指南
词:

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5-04-24 15:55信息来源: 无为市赫店镇阅读次数:编辑:刘庆文 字号:【  

1、事项名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2、事项简述:《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印发之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补缴费累计不超过15年,对一次性补缴和中断补缴养老保险费的,补缴期间不享受政府补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3、办理材料:

4、办理方式:持身份证原件向所在村居委会申请并填写一次性待遇补缴申请表,村(社区)初审合格后,报送乡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公室审核办理

5、办理时限:1天

6、结果送达:由村(社区)告知当事人办理结果

7、收费依据及标准:

8、办事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9、办理机构及地点:赫店镇为民服务大厅社保窗口

10、咨询查询途径:村居委会咨询查询

11、监督投诉渠道:监督投诉电话:0553-2539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