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资金年度计划
发布机构: 无为市赫店镇 成文日期:
文  号: 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06-10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分配计划的通知(第三批)(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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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分配计划的通知(第三批)(批复)

发布时间:2022-06-10 12:07信息来源: 无为市赫店镇阅读次数:编辑:刘庆文 字号:【  

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2]447号)精神,下达我市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598万元。按照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依据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资金需求,结合我市实际,经无为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定,现批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分配计划(具体内容见附件),资金列“2130599-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科目。现就资金使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管好用好衔接资金。严格执行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加快资金支出进度,落实全面绩效管理,强化跟踪督促,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做好财政衔接资金及项目的公开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财政衔接资金使用安全、合理、规范。

二、落实直达资金管理要求。2022年起,衔接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直达资金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时将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

附件:无为市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分配计划表(第三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