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配及调整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第三批)
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0]413号)、《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财农(2020)226号)精神,下达我市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44万元。经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现予以批复下达;另根据有关部门对2020年资金需求情况报告,经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现将2020年相关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重新予以调整分配。
请相关成员单位严格按照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规定,严格落实“负面清单”事项,及时组织项目实施,按程序进行公告公示,加强资金监管,强化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脱贫攻坚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无为市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及调整计划表(第三批)
无为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