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发布机构: 无为市泉塘镇 成文日期:
文  号: 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10-10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消费提示:“特供酒”系非法产品严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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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提示:“特供酒”系非法产品严防上当受骗

发布时间:2024-10-10 09:06信息来源: 无为市泉塘镇阅读次数:编辑:泉塘镇人民政府 字号:【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冒用中央和国家机关、解放军、武警部队名义制售假酒,并标识“特供”“专供”“内供”“定制”等词语欺骗误导消费者,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损害党政机关和军队形象。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打击以“特供”“专供”“内供”名义制售假酒的违法行为,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特供酒”系非法产品,严防上当受骗。

“特供酒”系虚假宣传

近年来,多部门相继出台规定严禁销售使用标有“特供”“专供”“内供”等标识的物品。2011年8月,原国家工商总局、工信部、商务部、原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关于开展清理整顿部分商品滥用“特供”“专供”标识专项行动的通知》;2013年3月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5部门联合下发《关于严禁中央和国家机关使用“特供”“专供”等标识的通知》;2020年9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清理整治网络销售和宣传“特供”“专供”标识商品专项行动的通知》;2022年7月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等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禁止销售“军”字号烟酒等商品的通告》。由此可见,市场上凡是以中央和国家机关、解放军、武警部队、特定标志性建筑物、官方活动等名义流通的“特供”“专供”“内供”等酒类产品均系假酒,属于非法产品,严禁生产、销售。

“特供酒”造假方式

一是以次充好。使用的基酒都是十几元左右的低端酒,以进口高粱为原料,使用碎沙工艺酿造。二“熟串酒”。使用酿造纯粮酱香酒工艺丢弃的酒糟,加入食用酒精,再次蒸煮,生产出来的具有酱香味的白酒。为使假酒看起来年份更长,有时还会使用“色酒”进行调色。三是“生串酒”。这是一种用食用酒精、水及香精勾兑而成的酒,食用后容易头晕、恶心,对人体健康伤害极大。

共同抵制和监督“特供酒”

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市场上以“特供”“专供”“内供”中央和国家机关、解放军、武警部队名义销售的酒均系假酒,请拒绝购买、饮用。同时请消费者动员亲朋好友共同抵制各类“特供”“专供”“内供”酒。如发现不法商贩以“特供”“专供”“内供”等名义销售酒的,请通过拨打12315平台举报。监管部门将积极响应,严查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