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落实<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本单位制定了《芜湖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教基【2013】75号)》(此件不予公开),因文件不予公开,涉及军人子女优待政策可电话咨询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咨询电话:386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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