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发布机构: 无为市蜀山镇 成文日期:
文  号: 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04-07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无为市助企“开门红”鼓励企业稳岗增岗政策申报通知
词:

无为市助企“开门红”鼓励企业稳岗增岗政策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7 19:01信息来源: 无为市蜀山镇阅读次数:编辑:林春峰 字号:【  

无为市各企业,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惠企增效力度,助力企业实现“开门红”、确保“全年红”,无为市人社局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芜湖市助企“开门红”若干政策》(芜政办〔2022〕7号)文件精神,现将鼓励企业稳岗增岗政策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领对象

招用新员工并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无为市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工主体)。

二、补助标准

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稳定就业补助。

三、申领条件

1.在无为市纳税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工主体)为新员工办理劳动用工备案、购买职工养老保险,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含)以上;

2.新员工指初次(初次指新员工之前在芜湖市无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记录)在芜湖市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法定劳动年龄段人员,且在芜湖市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时间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四、申领材料

1.《企业一次性稳定就业补助申请表》(附件1)、花名册(含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信息);

2.在无为市纳税证明;

3.为无为市用人单位提供人力资源、劳务派遣等服务且作为新员工参保单位主体的无为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位,申报时需提供用人单位确认函(附件2);

4.新员工劳动用工备案信息和社会保险参保情况由人社部门通过内部系统获取,无须申请单位提供。

五、申报地点和联系方式

申报地点:无为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幸福路和裕溪路交叉口 无为市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0553-6613561,6613150。

六、其他

本政策与省市其他政策有重复或交叉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不重复享受。

本政策实施细则由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按工作职责负责解释,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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